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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十八年全國國小兒童書法比賽

一、活動主旨: 以加強兒童,對中華固有文化之認識,並養成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五育之均衡發展為宗旨。
二、指導單位: 教育部、台北市政府、台北市議會
三、主辦單位: 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
會址: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153-5號4樓
電話:(O二)二三六九三二二五 / 傳真:(O二)二三六九五七五五
網址:www.symphox.net/org/
四、贊助單位: 國泰人壽保險公司
五、活動辦法:
(一)第一階段:書法比賽作品送件(全國國小學童),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。 

初賽: 名額不限,一律通訊報名。
 
( 1 ) 集體報名:由學校統一報名。
( 2 ) 個別報名:學生自由報名。
( 3 ) 分高年級組(五、六年級)、中低年級組(一至四年級)二組,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。
( 4 ) 填寫報名表,連同作品,每人一件,規格:高年級組宣紙直式(140×35)、中低年級組宣紙直式(70×35),字體及內容不拘,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前(郵戳為憑)寄至台北郵局第30-337號信箱,『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』,或寄、送至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公關室(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96號)洪筱婷小姐收。
(二)第二階段:現場比賽及頒獎、九十八年六月,於國泰人壽國際會議中心舉行(台北市松仁路9號)。
決賽:初賽入選者,參加複賽,優選以上可參加決賽,一律頒給紀念品一份作為獎勵。另外獲以下名次者,除發給獎狀外,金、銀、銅獎發給獎金。 

•   各組錄取獎項如下:(得視報名人數及程度而增減,若未達水準金獎可從缺)

  ( 1 )金獎一名:獎金陸仟元、獎狀一紙
  ( 2 )銀獎二名:獎金參仟元、獎狀一紙
  ( 3 )銅獎三名:獎金壹仟元、獎狀一紙
  ( 4 )優選二十名:獎狀一紙
  ( 5 )佳作三十名:獎狀一紙
  ( 6 )入選六十名:獎狀一紙

• 各組並錄取優良教師獎若干名。

六、本次活動收件作品一律不退還,本會保有出版、展覽之權利。
七、本次比賽獲得優選以上者,將邀請於七、八月間作兩岸書法交流活動。
八、本辦法同時載於本會網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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