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十八年全國國小兒童書法比賽
| 一、活動主旨: |
以加強兒童,對中華固有文化之認識,並養成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五育之均衡發展為宗旨。 |
| 二、指導單位: |
教育部、台北市政府、台北市議會 |
| 三、主辦單位: |
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
會址: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153-5號4樓
電話:(O二)二三六九三二二五 / 傳真:(O二)二三六九五七五五
網址:www.symphox.net/org/ |
| 四、贊助單位: |
國泰人壽保險公司 |
| 五、活動辦法: |
(一)第一階段:書法比賽作品送件(全國國小學童),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。
| 初賽: |
名額不限,一律通訊報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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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 1 ) |
集體報名:由學校統一報名。 |
| ( 2 ) |
個別報名:學生自由報名。 |
| ( 3 ) |
分高年級組(五、六年級)、中低年級組(一至四年級)二組,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。 |
| ( 4 ) |
填寫報名表,連同作品,每人一件,規格:高年級組宣紙直式(140×35)、中低年級組宣紙直式(70×35),字體及內容不拘,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前(郵戳為憑)寄至台北郵局第30-337號信箱,『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』,或寄、送至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公關室(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96號)洪筱婷小姐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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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二)第二階段:現場比賽及頒獎、九十八年六月,於國泰人壽國際會議中心舉行(台北市松仁路9號)。 |
| 決賽:初賽入選者,參加複賽,優選以上可參加決賽,一律頒給紀念品一份作為獎勵。另外獲以下名次者,除發給獎狀外,金、銀、銅獎發給獎金。
• 各組錄取獎項如下:(得視報名人數及程度而增減,若未達水準金獎可從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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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1 )金獎一名:獎金陸仟元、獎狀一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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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2 )銀獎二名:獎金參仟元、獎狀一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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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)銅獎三名:獎金壹仟元、獎狀一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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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4 )優選二十名:獎狀一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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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5 )佳作三十名:獎狀一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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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6 )入選六十名:獎狀一紙 |
• 各組並錄取優良教師獎若干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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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本次活動收件作品一律不退還,本會保有出版、展覽之權利。 |
| 七、本次比賽獲得優選以上者,將邀請於七、八月間作兩岸書法交流活動。 |
| 八、本辦法同時載於本會網址。 |
Posted: April 11th, 2009 under 最新消息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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